廣告合同
定作人(甲方):
承攬人(乙方):
甲方、乙方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誠信的原則,就甲方向乙方定作 產品達成如下一致協議,供雙方共同遵守履行。
第一條 定作產品品名、規格、材質、數量、價款
產品名稱: ;
規格: ;
材質: ;
總價款: 元(大寫: 元整)。
(定作產品詳情見附件一《定作清單》,定作圖紙設計樣稿由 方在 年 月 日前提供,雙方確認后作為本合同附件二)。
第二條 質量標準
按以下第 種方式執行:
1.執行現行國家有關標準。
2.以本合同約定或雙方確認封存的樣品質量標準為準。
第三條 支付方式
1.本合同價款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:
(1)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全部價款。
(2)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,余款在乙方送貨前三日內向乙方付清。
(3)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期內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,余款在收貨后 日內向乙方付清。
2.甲方以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價款,乙方收款后 日內向甲方提供相應金額的合法收據、票據。乙方指定收款帳戶如下:
帳戶名: ,
開戶行: ,
賬號: 。
甲方可要求乙方在付款前提前出具發票,出具的發票不視為乙方收到款項的憑據,而以實際轉帳憑據為準。如甲方未按此方式付款,視為未支付價款。甲方將款項付至此指定賬戶外的賬戶或其他人,乙方不予認可,識為甲方未付款。乙方出具委托書或有特別約定的除外。
第四條 交付與驗收
1.本合同定作產品按以下第 種方式交付:
(1)乙方應當于 年 月 日將定制產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,即 。乙方將產品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后,甲方應向乙方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貨憑證,運費 元由 方承擔;
(2)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到乙方指定地點 (地點)自提。
2.甲方應于收貨后______日內對定作產品進行質量檢驗,如對質量、數量、規格等有異議,應在該期限內通知乙方,如甲方未在該期限內進行質量檢驗,也未通知乙方有質量問題,視為定作物驗收合格。甲方不得再以質量問題為由拒絕付款。
第五條 質量保證期
本定作產品質量保證期為 年,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。質保期內,出現產品質量問題,乙方進行免費維修;若人為損壞,乙方可以提供維修,所需費用由甲方支付。
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
1.甲方中途變更定作要求等,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,因甲方變更定做要求造成乙方損失的,應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,且本合同約定的相關履行期限順延。
甲方中途變更定作物數量、規格、質量或設計要求的,乙方有權要求其支付相應增加的價款。
2.乙方在加工制作過程中需要甲方協助時,甲方有提供協助和配合的義務。
3.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間驗收定作產品及支付合同價款。
4.由甲方提供的設計樣稿,如涉及著作權、使用權、商標、肖像權等問題,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。
5.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和要求進行加工制作。
6.乙方在加工制作過程中,應當接受甲方必要的監督檢驗,但甲方不得干擾、影響乙方的正常工作。
7.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交付定作產品。
第八條 違約責任
1.甲方逾期付款的,每逾期一日,按照逾期價款?部分(是否可以修改為總價款)的 %向乙方支付違約金。
乙方對定作產品享有留置權,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履行先行支付義務,或乙方有證據證明甲方無支付能力,乙方有權行使留置權,不向甲方交付定作產品,甲方應當在留置后的60日期限內支付。甲方逾期仍不支付的,乙方可自行處置定作產品,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。乙方亦可選擇由甲方履行支付并承擔上述違約責任。
2.因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,每逾期一日,按照本合同總價款的 %向對方支付違約金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延期交貨的,交貨日期順延,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,甲方應當賠償。
3.乙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質量要求的,甲方可要求乙方重作或無償返工,因此造成逾期完工的,乙方按本條第2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。
4.本合同生效后,甲方自行解除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,甲方應按本合同總金額的 %向乙方支付違約金,且應按乙方已進行工作階段向乙方賠償損失,乙方各階段工作量占總工作量的比例:由乙方提供設計的,設計(以提供設計初稿為準)占 %;加工制作(以下料生產為準)占 %。乙方只負責加工制作的,如乙方已下料生產,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總價款向乙方賠償損失。
第九條 不可抗力
因火災、地震、臺風、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預見、不可避免、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,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,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,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告知另一方,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對方提供證明。
第十條 爭議解決
雙方發生爭議的,可協商解決,協商不成,雙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十一條 甲方指定員工 為工作聯系人(代理人),負責提供或確認圖紙樣稿、驗收等,對該員工在本合同履行中簽署的各項文件甲方均予以認可,其行為視為甲方行為。聯系人身份證號碼: 電話 :電子郵箱 ,甲方如更換聯系人,應書面通知乙方。
第十二條 本合同雙方選擇下列第( )種生效方式:
1.自甲、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。
2.自甲、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。
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, 甲、乙雙方各執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(以下無正文,為簽字蓋章頁面)
甲方(蓋章或捺?。?
聯系電話:
法定代表人:
委托代理人:
簽訂地點:
簽訂時間:
乙方(蓋章):
聯系電話:
法定代表人:
委托代理人:
簽訂地點:
簽訂時間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