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告合同
廣告制作、安裝合同
委托方: (以下簡稱甲方)
承包方: (以下簡稱乙方)
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,經友好協商,根據法律、法規之規定,現就乙方承包 廣告字藝、標識標牌(以下簡稱廣告牌)的制作安裝事宜達成合同條款如下:
第一條:廣告牌制作安裝
1、廣告牌規格:見附件
2、材 質:見附件
3、要 求:見附件
4、安裝地點:
第二條: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
1、廣告制作安裝費(該費用不含稅價,如需開據發票,稅費由甲方承擔):
共計人民幣 元,大寫 元整。
2、合同簽定之日,預付 元;產品制作完成,乙方將產品送到施工現場,支付 元;乙方施工完成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款項 元。
第三條、工程期限
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。
第四條、雙方權利義務
(一) 甲方權利義務
1、具備廣告位置和廣告發布委托主體資格,向乙方提供詳細廣告牌位置并確保此位置無管道、預埋線路,建筑結構主體安全可靠,可以施工。
2、負責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等其他阻礙施工的物體清場或移除。
3、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及時足額結付廣告牌的制作、安裝費用。
4、負責城管局、市場管理局等相應單位廣告發布手續的批復辦理。
5、在乙方施工完成時,需在工程驗收單簽章確認驗收。
6、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水電供應(水電費由甲方負責),并負責辦理好進場施工手續。
(二)乙方權利義務
1、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內容進行制作、安裝。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,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。
2、乙方承諾工程質保期: 年(易損件不在質保期為半年)。
3、制作安裝過程中,安裝人員的文明施工和安全責任問題由乙方負責。
4、確保在約定的時間內按時、按質、按量完成委托內容和事項。
第五條:關于驗收
1、乙方全部制作安裝完工后三天內,甲方需組織驗收并簽章確認完工。
2、乙方按設計圖施工完工后,如甲方預期七日不組織雙方驗收,則視為驗收合格。
第六條、違約責任
1、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時間付款,乙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,不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。甲方逾期付款應按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每日向乙方違約金。
2、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制作、安裝完成廣告,每逾期一日,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。
3、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、結構牢固性、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。如未達標乙方應進行返工或承擔相應損失。
4、如屬甲方原因,造成中途停工,停建,拆除、重做等,所產生費用均由甲方負責,乙方不退還預付款,并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繼續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費。
第七條、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,如協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可起訴至瀏陽市人民法院。
第八條、本合同一式兩份,甲乙雙方各執一份,具有同等效力。
甲方: 乙方:
(蓋章) (蓋章)
法人/授權代表(簽字): 法人/授權代表(簽字):
日期: 年 月 日 日期: 年 月 日